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國家林業局等11部門日前發布《關于印發生態保護與建設示范區名單的通知》,明確河北省張家口市等30個市(州、地區)、北京市房山區等113個縣(市、區)為首批國家級生態保護與建設示范區。
《通知》指出,示范區建設要重點突出創新、示范兩個方面,要按照《生態保護與建設示范區實施意見》的有關要求和各自的示范區建設方案穩步推進,積極探索生態保護與建設的規劃實施、制度建設、投入機制、科技支撐等方面的經驗,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模式。
《通知》要求,加大對示范區建設投入和政策的支持,加強示范區建設的總結。國家安排的相關專項資金、實施的相關政策措施,在同等條件下,各省(區、市)要優先安排生態保護與建設示范區實施。支持各示范區統籌規劃生態保護與建設任務,在遵循各專項資金管理規定的前提下,科學安排各渠道資金,分步落實建設任務,發揮資金的綜合使用效益。各地要及時總結示范區建設工作進展情況、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果與經驗,及時報送有關信息。每個示范區每年報送的信息不少于2篇。(下轉2版)
每年底,每個示范區要形成年度總結報告報省級發展改革部門,省級發展改革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在此基礎上形成全省的總結報告并附示范區總結報告,于每年12月15日前報送國家發展改革委等有關部門。
此次確定示范區主要遵循兩條原則:一是在生態保護與建設工作方面,當地政府高度重視并有明顯成效;二是在生態保護與建設指標方面,森林覆蓋率、“三化”草原治理率、河湖生態護岸比例、農田實施保護性耕作比例、城市建成區綠地率、風景名勝區占陸域面積比率等指標高于省(區、市)平均水平;同時在水資源開發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區限制納污“三條紅線”指標方面也高于省(區、市)平均水平。
首批國家級生態保護與建設示范區具體名單見中國林業新聞網http://www.greentime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