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政府出臺《關于加快培育旅游業成為萬億產業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指出,要保障旅游用地供給,完善旅游產業用地管理措施,推進土地利用差別化管理與引導旅游產業結構調整相結合,力爭到2017年全省旅游產業總收入達1萬億元。
《意見》提出,要制定差別化旅游用地政策,編制《全省旅游產業用地專項規劃》,優先保障旅游重點項目用地供給。對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旅游集散中心、旅游咨詢中心、公共停車場、廁所等與旅游配套的公益性城鎮基礎設施,可以采用劃撥方式供地。加大土地供給,支持重點鄉村旅游項目建設用地。
《意見》明確,引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有序流轉,鼓勵和支持承包土地向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流轉,發展鄉村旅游。支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利用非耕農用地,在不改變土地農用性質的前提下采取作價入股、土地合作等方式參與旅游開發。
《意見》要求,以“三改一拆”為契機,利用清理出來的閑置建筑物、廢棄礦山、騰退宅基地等存量建設用地開發建設旅游項目,支持企事業單位利用富余房產、土地開發旅游項目。對旅游景區中的農用地或未利用地,未改變用途和功能、未固化地面、未破壞耕作層的生態景觀用地等,不認定為建設用地。對旅游景區范圍內亭臺樓閣等小型旅游設施用地,簡化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