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各地旅游部門要跟蹤報道項目進展情況,及時會同有關部門研究項目落實中的重大問題,督促《項目表》中所列的514個營地建設任務落實;各地公安部門要加強對營地辦理消防、安全、住宿登記等業務的指導,方便營地正常開展經營;各地交通、住建、旅游等相關部門和營地投資開發單位,按照道路屬性和事權,加強營地與相鄰交通干道及重要景區的連接道路建設,完善旅游交通標識;各地國土部門要加強營地用地指導、支持營地合法合規用地,優先確保《項目表》所列營地項目用地;各地住建部門要會同旅游部門加強營地建設與城鄉規劃的銜接,制定營地配套設施建設指南,加強對營地建設的指導;各地工商部門要做好營地工商注冊登記工作,原則上,開展旅游經營的各類營地納入景區序列登記管理。據悉,國家旅游局高度重視自駕車房車旅游發展,今年7月5日國家旅游局在延慶召開全國自駕車房車營地建設推進會,全面部署自駕車房車營地建設工作。國家旅游局正在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關于促進自駕車房車旅游發展的若干意見》,進一步優化自駕車房車旅游發展環境,加快推動自駕車房車旅游快速發展。
通知原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旅游委(局)、公安廳、交通廳、國土廳、住房城鄉建設廳、工商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為落實國務院提出的“加快自駕車房車營地建設,2016年建設500個營地”的部署,國家旅游局會同公安部、交通運輸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工商總局編制了《2016年全國自駕車房車營地建設項目表》(以下簡稱《項目表》),現印發給你們,并就做好《項目表》所列的營地建設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地旅游部門要跟蹤項目進展情況,及時會同有關部門研究項目落實中的重大問題,督促《項目表》中所列的514個營地建設任務落實。
二、各地公安部門要加強對營地辦理消防、安全、住宿登記等業務的指導,方便營地正常開展經營
。三、各地交通、住建、旅游等相關部門和營地投資開發單位,按照道路屬性和事權,加強營地與相鄰交通干道及重要景區的連接道路建設,完善旅游交通標識。
四、各地國土部門要加強營地用地指導,支持營地合法合規用地,優先確保《項目表》所列營地項目用地。
五、各地住建部門要會同旅游部門加強營地建設與城鄉規劃的銜接,制定營地配套設施建設指南,加強對營地建設的指導。
六、各地工商部門要做好營地工商注冊登記工作。
原則上,開展旅游經營的各類營地納入景區序列登記管理。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要求,今年年底國家旅游局將會同各有關部門進行自駕車房車營地建設專項督查。請各地旅游部門主動會同公安、交通、國土、住建、工商等部門,于2016年12月15日前將《項目表》所列本地區營地項目建設情況、存在問題及意見建議及時報送國家旅游局規劃財務司ghc@cnt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