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中醫藥健康服務
發展規劃(2015—2020年)的通知
國辦發〔2015〕3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中醫藥健康服務發展規劃(2015—2020年)》已經國務院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國務院辦公廳
2015年4月24日
(此件公開發布)
中醫藥健康服務發展規劃(2015—2020年)
中醫藥(含民族醫藥)強調整體把握健康狀態,注重個體化,突出治未病,臨床療效確切,治療方式靈活,養生保健作用突出,是我國獨具特色的健康服務資源。中醫藥健康服務是運用中醫藥理念、方法、技術維護和增進人民群眾身心健康的活動,主要包括中醫藥養生、保健、醫療、康復服務,涉及健康養老、中醫藥文化、健康旅游等相關服務。充分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加快發展中醫藥健康服務,是全面發展中醫藥事業的必然要求,是促進健康服務業發展的重要任務,對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提升全民健康素質、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具有重要意義。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國務院關于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9〕22號)和《國務院關于促進健康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3〕40號),促進中醫藥健康服務發展,制定本規劃。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在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需求的基礎上,全面深化改革,創新服務模式,鼓勵多元投資,加快市場培育,充分釋放中醫藥健康服務潛力和活力,充分激發并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多樣化中醫藥健康服務需求,推動構建中國特色健康服務體系,提升中醫藥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貢獻率。
(二)基本原則。
以人為本,服務群眾。把提升全民健康素質作為中醫藥健康服務發展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區分基本和非基本中醫藥健康服務,實現兩者協調發展,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健康權益。
政府引導,市場驅動。強化政府在制度建設、政策引導及行業監管等方面的職責。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充分調動社會力量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不斷增加中醫藥健康服務供給,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
中醫為體,弘揚特色。堅持中醫藥原創思維,積極應用現代技術方法,提升中醫藥健康服務能力,彰顯中醫藥特色優勢。
深化改革,創新發展。加快科技轉化,拓展服務范圍,創新服務模式,建立可持續發展的中醫藥健康服務發展體制機制。
(三)發展目標。到2020年,基本建立中醫藥健康服務體系,中醫藥健康服務加快發展,成為我國健康服務業的重要力量和國際競爭力的重要體現,成為推動經濟社會轉型發展的重要力量。
——中醫藥健康服務提供能力大幅提升。中醫醫療和養生保健服務網絡基本健全,中醫藥健康服務人員素質明顯提高,中醫藥健康服務領域不斷拓展,基本適應全社會中醫藥健康服務需求。
——中醫藥健康服務技術手段不斷創新。以中醫藥學為主體,融合現代醫學及其他學科的技術方法,創新中醫藥健康服務模式,豐富和發展服務技術。
——中醫藥健康服務產品種類更加豐富。中醫藥健康服務相關產品研發、制造與流通規模不斷壯大。中藥材種植業綠色發展和相關制造產業轉型升級明顯加快,形成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中醫藥企業和產品。
——中醫藥健康服務發展環境優化完善。中醫藥健康服務政策基本健全,行業規范與標準體系不斷完善,政府監管和行業自律機制更加有效,形成全社會積極支持中醫藥健康服務發展的良好氛圍。
二、重點任務
(一)大力發展中醫養生保健服務。
支持中醫養生保健機構發展。支持社會力量舉辦規范的中醫養生保健機構,培育一批技術成熟、信譽良好的知名中醫養生保健服務集團或連鎖機構。鼓勵中醫醫療機構發揮自身技術人才等資源優勢,為中醫養生保健機構規范發展提供支持。
規范中醫養生保健服務。加快制定中醫養生保健服務類規范和標準,推進各類機構根據規范和標準提供服務,形成針對不同健康狀態人群的中醫健康干預方案或指南(服務包)。建立中醫健康狀態評估方法,豐富中醫健康體檢服務。推廣太極拳、健身氣功、導引等中醫傳統運動,開展藥膳食療。運用云計算、移動互聯網、物聯網等信息技術開發智能化中醫健康服務產品。為居民提供融中醫健康監測、咨詢評估、養生調理、跟蹤管理于一體,高水平、個性化、便捷化的中醫養生保健服務。
開展中醫特色健康管理。將中醫藥優勢與健康管理結合,以慢性病管理為重點,以治未病理念為核心,探索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險為一體的中醫健康保障模式。加強中醫養生保健宣傳引導,積極利用新媒體傳播中醫藥養生保健知識,引導人民群眾更全面地認識健康,自覺培養健康生活習慣和精神追求。加快制定信息共享和交換的相關規范及標準。鼓勵保險公司開發中醫藥養生保健、治未病保險以及各類醫療保險、疾病保險、護理保險和失能收入損失保險等商業健康保險產品,通過中醫健康風險評估、風險干預等方式,提供與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相結合的疾病預防、健康維護、慢性病管理等中醫特色健康管理服務。指導健康體檢機構規范開展中醫特色健康管理業務。
專欄1 中醫養生保健服務建設項目 |
治未病服務能力建設
在中醫醫院及有條件的綜合醫院、婦幼保健院設立治未病中心,開展中醫健康體檢,提供規范的中醫健康干預服務。
中醫特色健康管理合作試點
建立健康管理組織與中醫醫療、體檢、護理等機構合作機制,在社區開展試點,形成中醫特色健康管理組織、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與家庭、個人多種形式的協調互動。
中醫養生保健服務規范建設
加強中醫養生保健機構、人員、技術、服務、產品等規范管理,提升服務質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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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快發展中醫醫療服務。
鼓勵社會力量提供中醫醫療服務。建立公立中醫醫療機構為主導、非公立中醫醫療機構共同發展,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突出的中醫醫療服務體系。通過加強重點專科建設和人才培養、規范和推進中醫師多點執業等措施,支持社會資本舉辦中醫醫院、療養院和中醫診所。鼓勵有資質的中醫專業技術人員特別是名老中醫開辦中醫診所,允許藥品經營企業舉辦中醫坐堂醫診所。鼓勵社會資本舉辦傳統中醫診所。
創新中醫醫療機構服務模式。轉變中醫醫院服務模式,推進多種方法綜合干預,推動醫療服務從注重疾病治療轉向注重健康維護,發展治未病、康復等服務。支持中醫醫院輸出管理、技術、標準和服務產品,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組建醫療聯合體,鼓勵縣級中醫醫院探索開展縣鄉一體化服務,力爭使所有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和70%的村衛生室具備中醫藥服務能力。推動中醫門診部、中醫診所和中醫坐堂醫診所規范建設和連鎖發展。
專欄2 中醫醫療服務體系建設項目 |
中醫??茖2》乐误w系建設 |
(三)支持發展中醫特色康復服務。
促進中醫特色康復服務機構發展。各地根據康復服務資源配置需求,設立中醫特色康復醫院和療養院,加強中醫醫院康復科建設。鼓勵社會資本舉辦中醫特色康復服務機構。
拓展中醫特色康復服務能力。促進中醫技術與康復醫學融合,完善康復服務標準及規范。推動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開展中醫特色康復醫療、訓練指導、知識普及、康復護理、輔具服務。建立縣級中醫醫院與社區康復機構雙向轉診機制,在社區康復機構推廣適宜中醫康復技術,提升社區康復服務能力和水平,讓群眾就近享有規范、便捷、有效的中醫特色康復服務。
專欄3 中醫特色康復服務能力建設項目 |
中醫特色康復服務能力建設 |
(四)積極發展中醫藥健康養老服務。
發展中醫藥特色養老機構。鼓勵新建以中醫藥健康養老為主的護理院、療養院。有條件的養老機構設置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為主的中醫診室。推動中醫醫院與老年護理院、康復療養機構等開展合作。
促進中醫藥與養老服務結合。二級以上中醫醫院開設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數量,開展老年病、慢性病防治和康復護理,為老年人就醫提供優先優惠服務。支持養老機構開展融合中醫特色健康管理的老年人養生保健、醫療、康復、護理服務。有條件的中醫醫院開展社區和居家中醫藥健康養老服務,為老年人建立健康檔案,建立醫療契約服務關系,開展上門診視、健康查體、保健咨詢等服務。
專欄4 中醫藥健康養老服務試點項目 |
中醫藥與養老服務結合試點 |
(五)培育發展中醫藥文化和健康旅游產業。
發展中醫藥文化產業。發掘中醫藥文化資源,優化中醫藥文化產業結構。創作科學準確、通俗易懂、貼近生活的中醫藥文化科普創意產品和文化精品。發展數字出版、移動多媒體、動漫等新興文化業態,培育知名品牌和企業,逐步形成中醫藥文化產業鏈。依據《中國公民中醫養生保健素養》開展健康教育。將中醫藥知識納入基礎教育。借助海外中國文化中心、中醫孔子學院等平臺,推動中醫藥文化國際傳播。
發展中醫藥健康旅游。利用中醫藥文化元素突出的中醫醫療機構、中藥企業、名勝古跡、博物館、中華老字號名店以及中藥材種植基地、藥用植物園、藥膳食療館等資源,開發中醫藥特色旅游路線。建設一批中醫藥特色旅游城鎮、度假區、文化街、主題酒店,形成一批與中藥科技農業、名貴中藥材種植、田園風情生態休閑旅游結合的養生體驗和觀賞基地。開發中醫藥特色旅游商品,打造中醫藥健康旅游品牌。支持舉辦代表性強、發展潛力大、符合人民群眾健康需求的中醫藥健康服務展覽和會議。
專欄5 中醫藥文化和健康旅游產業發展項目 |
中醫藥文化公共設施建設 |
(六)積極促進中醫藥健康服務相關支撐產業發展。
支持相關健康產品研發、制造和應用。鼓勵研制便于操作使用、適于家庭或個人的健康檢測、監測產品以及自我保健、功能康復等器械產品。通過對接研發與使用需求,加強產學研醫深度協作,提高國際競爭力。發展中醫藥健康服務產業集群,形成一批具有國際影響力的知名品牌。
促進中藥資源可持續發展。大力實施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范(GAP),擴大中藥材種植和貿易。促進中藥材種植業綠色發展,加快推動中藥材優良品種篩選和無公害規范種植,健全中藥材行業規范,加強中藥資源動態監測與保護,建設中藥材追溯系統,打造精品中藥材。開展中藥資源出口貿易狀況監測與調查,保護重要中藥資源和生物多樣性。
大力發展第三方服務。開展第三方質量和安全檢驗、檢測、認證、評估等服務,培育和發展第三方醫療服務認證、醫療管理服務認證等服務評價模式,建立和完善中醫藥檢驗檢測體系。發展研發設計服務和成果轉化服務。發揮省級藥品集中采購平臺作用,探索發展中醫藥電子商務。
專欄6 中醫藥健康服務相關支撐產業重點項目 |
協同創新能力建設 |
專欄7 中醫藥服務貿易重點項目 |
中醫藥服務貿易先行先試 |
專欄8 中醫藥健康服務標準化項目 |
中醫藥健康服務標準制定 |
(四)加快人才培養。推動高校設立健康管理等中醫藥健康服務相關專業,拓寬中醫藥健康服務技術技能人才崗位設置,逐步健全中醫藥健康服務領域相關職業(工種)。促進校企合作辦學,著力培養中醫臨床緊缺人才和中醫養生保健等中醫藥技術技能人才。規范并加快培養具有中醫藥知識和技能的健康服務從業人員,探索培養中醫藥健康旅游、中醫藥科普宣傳、中醫藥服務貿易等復合型人才,促進發展中醫藥健康服務與落實就業創業相關扶持政策緊密銜接。
改革中醫藥健康服務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認證管理方式,推動行業協會、學會有序承接中醫藥健康服務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認定具體工作,建立適應中醫藥健康服務發展的職業技能鑒定體系。推進職業教育學歷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雙證書”制度,在符合條件的職業院校設立職業技能鑒定所(站)。
專欄9 中醫藥健康服務人力資源建設項目 |
中醫藥優勢特色教育培訓 |
(五)營造良好氛圍。加強輿論引導,營造全社會尊重和保護中醫藥傳統知識、重視和促進健康的社會風氣。支持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媒體開辦專門的節目欄目和版面,開展中醫藥文化宣傳和知識普及活動。弘揚大醫精誠理念,加強職業道德建設,不斷提升從業人員的職業素質。開展中醫藥養生保健知識宣傳,應當聘請中醫藥專業人員,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堅持科學精神,任何組織、個人不得對中醫藥作虛假、夸大宣傳,不得以中醫藥名義謀取不正當利益。依法嚴厲打擊非法行醫和虛假宣傳中藥、保健食品、醫療機構等違法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