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聯合下發《關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和《關于保障農村村民住宅建設合理用地的通知》。
通知明確,農村村民住宅建設要依法落實“一戶一宅”要求,嚴格執行各?。ㄗ灾螀^、直轄市)規定的宅基地標準,不得隨意改變。
通知指出,充分尊重農民意愿,不提倡、不鼓勵在城市和集鎮規劃區外拆并村莊、建設大規模農民集中居住區,不得強制農民搬遷和上樓居住。
通知還就農村建房行為進一步明確“八不準”。全文如下:
自然資源部 農業農村部
關于保障農村村民住宅建設合理用地的通知
自然資發〔2020〕128號自然資發〔2020〕127號
近年來,一些地方農村未經批準違法亂占耕地建房問題突出且呈蔓延勢頭,尤其是強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惡意占地建房(包括住宅類、管理類、工商業類等各種房屋)行為,觸碰了耕地保護紅線,威脅國家糧食安全。習近平總書記等中央領導同志高度重視,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決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根據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現就農村建房行為進一步明確“八不準”。通知如下:
一、不準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八、不準違法審批占用耕地建房。
各地要深刻認識耕地保護的極端重要性,向社會廣泛公告、宣傳“八不準”相關規定。地方各級自然資源、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要在黨委和政府領導下,完善土地執法監管體制機制,加強與紀檢監察、法院、檢察院和公安機關的協作配合,采取多種措施合力強化日常監管,務必堅決遏制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對通知下發后出現的新增違法違規行為,各地要以“零容忍”的態度依法嚴肅處理,該拆除的要拆除,該沒收的要沒收,該復耕的要限期恢復耕種條件,該追究責任的要追究責任,做到“早發現、早制止、嚴查處”,嚴肅追究監管不力、失職瀆職、不作為、亂作為問題,堅決守住耕地保護紅線。
自然資源部 農業農村部
2020年7月29日
十九大以來,各地各部門共同開展“大棚房”、“違建別墅”等專項整治,起到一定震懾作用。但是,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現象并沒有完全止住,再不堅決遏制,就會出現不可收拾的局面。違法占用耕地建房問題正從局部地區向全國范圍、從普通房屋向樓房別墅、從農民自住向非法出售、從單家獨戶向有組織實施蔓延。
為何會出現上述問題?
自然資源部執法局局長崔瑛表示,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既包括住宅類的房屋也包括公共管理和服務類的房屋,還有工礦、倉儲、商服等產業類房屋,其中非法占地占絕大多數。根據以往的情況分析,主要是下面幾個方面:
一是認識不到位。許多地方對耕地保護的重要性雖有認識,但一到具體問題,總感到“我占一點,不礙大局”、“占比罰好處得的多”,耕地保護說起來重要、做起來不那么重要。
二是土地執法不嚴。自然資源系統和地方政府不同程度存在監管不到位問題。自然資源督察的力度和科學性也不夠。一些地方政府擔心嚴格執法會妨礙當地產業發展和鄉村振興,對土地違法查處力度不夠,責任追究還不夠嚴格。
三是利益驅動,違法成本低。以往,違法占1畝耕地最高才罰款2萬元,數額偏低。非法占用基本農田5畝以上或者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10畝以上,才涉嫌犯罪。
四是政策法律不完善。比如,法律規定農村村民違法占地建住宅,無論是否符合規劃均必須拆除,但實際查處難、執行難。比如,法律規定了農村“一戶一宅”,具體保障措施不夠,政策不夠明確,有些地方擠占、挪用計劃指標,甚至停批、限批宅基地。這里,既有需要進一步加強監管、嚴格執法的問題,也有需要改進管理和服務,保障農村村民建住宅合理用地需求的問題,需要從疏堵結合兩個方面著力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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