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旅游示范村評定規范
鄉村旅游示范村評定規范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鄉村旅游示范村的術語和定義、評定對象、評定主體、評定內容、評定程序及監督管理。
本標準適用于安徽省行政區域內各種類型的鄉村旅游中心村或自然村。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所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 3095 環境空氣質量標準
GB 3096 聲環境質量標準
GB 5749 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GB 8978 污水綜合排放標準
GB 9664 文化娛樂場所衛生標準
GB/T 10001.1 公共信息圖形符號 第1部分:通用符號
GB/T 10001.2 標志用公共信息圖形符號 第2部分:旅游休閑符號
GB 14934 食(飲)具消毒衛生標準
GB 16153 飯館(餐廳)衛生標準
GB 18483 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
GB/T 18973 旅游廁所質量等級的劃分與評定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3.1
鄉村旅游(Rural Tourism)
鄉村旅游是以鄉村空間環境為依托,以農民(包括牧民、漁民、林場職工等)為主體,以鄉村獨特的自然資源、田園風光、生產經營形態、民俗風情、鄉村聚落等為主要吸引物,滿足旅游者觀光、休閑、度假、餐飲、體驗、康體、健身、娛樂和購物等的一種旅游方式。
3.2
鄉村旅游示范村(Prototype-Village of Rural Tourism)
鄉村旅游示范村是指以鄉村旅游資源為主要旅游吸引物,提供旅游接待服務,并且建立了相應管理機構,以旅游業為主要產業,并已形成了一定規模,在全省具有典型示范意義的自然村和中心村。
4 評定程序
4.1 鄉村旅游示范村的申報原則上以中心村或自然村為單位。
4.2 本著自愿原則,鄉村旅游發展已達到一定規模,自評得分達 800 分以上者,可申報安徽省鄉村旅游示范村。
4.2.1 申報村按申報基本條件及評定要求組織建設,按申報基本條件提供相關材料;由縣(市、區)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提出評定申請自查報告,上報市級旅游行政管理部門。省直管縣經初審后,提出評定申請自查報告,直接報省旅游行政管理部門。
4.2.2 市行政管理部門組織初評,初評成績達到 800 分的申報村可上報省旅游局。
4.2.3 安徽省鄉村旅游示范村由省旅游局組織評定、批準。
4.3 安徽省鄉村旅游示范村的標志、標牌、證書,由省旅游局統一制作、頒發與監督管理。
5 評定內容
5.1 評分項(詳見表1)
5.2 加分項(詳見表1)
表1
序號
評定項目
大項
分值
分項
分值
次分項分值欄
自檢計分欄
推薦單位計分欄
評定單位計分欄
1
規模與效益
100
1.1
鄉村旅游項目投資
20
1.1.1
100(含)萬元以上
20
1.1.2
50(含)~100萬元
15
1.1.3
50萬元以下
10
1.2
年接待人數
20
1.2.1
5(含)萬人次以上
20
1.2.2
3(含)~5萬人次
15
1.2.3
1(含)~3萬人次
10
1.2.4
1萬人次以下
5
1.3.
本村農民旅游收入
20
1.3.1
占本村農民純收入的30%(含)以上
20
1.3.2
占全村農民純收入的20%(含)~30%
15
1.3.3
占全村農民純收入的10%(含)~20%
10
1.3.4
占全村農民純收入的5%(含)~10%
5
1.4
鄉村旅游經營戶占本村居民戶比重
20
1.4.1
高于30%(含)
20
1.4.2
20%(含)~30%
15
1.4.3
10%(含)~20%
10
1.4.4
低于10%
5
表1(續)
序號
評定項目
大項
分值
分項
分值
次分項分值欄
自檢計分欄
推薦單位計分欄
評定單位計分欄
1.5
帶動本地農副土特產品及手工產品等銷售的收入效益
20
1.5.1
30(含)萬元以上
20
1.5.2
20(含)~30萬元
15
1.5.3
10(含)~20萬元
10
1.5.4
10萬元以下
5
2
環境與資源保護
100
2.1
生態環境質量(30分)
2.1.1
林竹花卉草場
10
2.1.1.1
綠化覆蓋率50%(含)以上
10
2.1.1.2
綠化覆蓋率30%(含)~50%
8
2.1.1.3
綠化覆蓋率30%以下
6
2.1.2
水資源質量
10
2.1.2.1
水質為二類水,無味、無漂浮物
10
2.1.2.2
水質為三類水,無味、無漂浮物
8
2.1.2.3
水質為三類水以下,無味、無漂浮物
6
2.1.3
空氣、聲環境質量
10
2.1.3.1
達到 GB 3095 環境空氣質量標準
5
2.1.3.2
達到 GB 3096 聲環境質量標準
5
2.2
生產、生活環境質量(60分)
2.2.1
田園、農家風光
10
2.2.1.1
田園風光為綠色生態景觀、高科技農產品基地等
5
2.2.1.2
農家庭院、樓房四季花草,房前屋后、菜園地長青常綠
5
2.2.2
建筑風格
10
2.2.2.1
民居顯示地方特征,村莊整體風貌成景
5
2.2.2.2
部分農家符合接待游客條件并已經接待游客
5
2.2.3
生活垃圾集中無害化處理率
10
2.2.3.1
100%,符合《安徽省美好鄉村建設標準(試行)》
10
2.2.3.2
90%(含)以上,符合《安徽省美好鄉村建設標準(試行)》
8
2.2.3.3
80%(含)以上,符合《安徽省美好鄉村建設標準(試行)》
6
2.2.4
飲水安全
10
2.2.4.1
通過農村安全飲水工程供水,符合 GB 5749 標準
10
2.2.4.2
小型集中式供水,符合 GB 5749 標準
8
2.2.4.3
水井、河流、水塘供水安全衛生,符合 GB 5749 標準
6
2.2.5
污水治理
10
2.2.5.1
接入城鎮管道集中處理,符合 GB 8978 標準
10
2.2.5.2
自建污水處理設施并正常運行,符合 GB 8978 標準
8
表1(續)
序號
評定項目
大項
分值
分項
分值
次分項分值欄
自檢計分欄
推薦單位計分欄
評定單位計分欄
2.2.5.3
雨污分流
4
2.2.5.4
無污水處理此項不得分
0
2.2.6
村容整治
10
2.2.6.1
村口美化,門臉雅觀
5
2.2.6.2
落實房前屋后“三包”制度,環境衛生有專人負責,保持村莊干凈整潔常態化
5
2.3
當地的歷史古跡、文物、特色建筑、古樹名木等得到科學、妥善的保護,有保護記錄和檔案
5
2.4
村邊無污染性工業企業
5
3
旅游交通與標識
100
3.1
可進入性
20
3.1.1
有三級以上公路通達旅游村,公路狀況良好
20
3.1.2
有村村通公路通達旅游村,公路狀況一般
10
3.2
交通標志
20
3.2.1
道路交通標志設置科學、合理、美觀,符合 GB/T 10001.1 標志用公共信息圖形符號 第1部分:通用符號
20
3.2.2
道路交通標志設置比較齊全,符合 GB/T 10001.1 標志用公共信息圖形符號 第1部分:通用符號
15
3.2.3
有路標,基本滿足自駕游需求
10
3.3
內部游線
20
3.3.1
有綠道、旅游小徑、游步道,連景點成線,符合 GB/T 10001.2 標志用公共信息圖形符號 第2部分:旅游休閑符號
20
3.3.2
依靠戶戶通開展旅游活動
10
3.4
停車場
20
3.4.1
有與鄉村環境相協調的生態停車場
20
3.4.2
依托村口、村部、路邊地形生態停車
10
3.5
交通工具
20
3.5.1
通公交、班線客運車、旅游直通車等
20
3.5.2
依靠自駕車
10
4
資源與產品
200
4.1
鄉村景觀特色和原真性
40
4.1.1
鄉村景觀特色特別突出,保持很好的原真性
40
4.1.2
鄉村景觀特色比較突出,保持較好的原真性
20
4.1.3
鄉村景觀特色一般,保持一定的原真性
10
4.2
鄉村旅游景點
40
4.2.1
5(含)處(個)以上
40
表1(續)
序號
評定項目
大項
分值
分項
分值
次分項分值欄
自檢計分欄
推薦單位計分欄
評定單位計分欄
4.2.2
3~4處
30
4.2.2
2~3處
20
4.2.4
1處
10
4.3
旅游點的資源價值評價
30
4.3.1
緊密結合地方特色,鄉土文化內涵豐富
20
4.3.2
具有一定的鄉土文化內涵
10
4.4
特色旅游活動或參與性項目
30
4.4.1
常年舉辦體現本地農業和鄉村文化民俗活動3項
30
4.4.2
常年舉辦體現本地農業和鄉村文化民俗活動2項
20
4.4.3
常年舉辦體現本地農業和鄉村文化民俗活動1項
10
4.5
旅游商品
30
4.5.1
生產銷售本地區鄉土特色旅游商品種類6種以上
30
4.5.2
生產銷售本地區鄉土特色旅游商品種類4種以上
20
4.5.3
生產銷售本地區鄉土特色旅游商品種類2種以上
10
4.6
游客一般逗留時間
30
4.6.1
50%以上游客逗留一天以上
30
4.6.2
50%以上游客逗留一天
20
4.6.3
50%以上游客逗留半天以內
10
5
設施與服務
200
5.1
游客中心
40
5.1.1
設置有游客服務中心或專門的游客咨詢接待服務點
40
5.1.2
依托村部等公共服務場所為游客提供咨詢接待服務
20
5.2
導覽系統
30
5.2.1
在主要道路及路口有導游全景圖。旅游村內標識牌位置合理、數量充足。介紹內容美觀醒目、準確規范,且與周圍景觀相協調。
10
5.2.2
有專兼職講解人員,著裝具有地方特色,講解詞準確、生動、趣味性強,具有鄉土特色
10
5.2.3
提供公眾信息資料(如綜合畫冊、音像制品、導游圖和導游材料等)有特色,品種不少于3種,內容清晰易懂
10
5.3
接待服務設施
50
5.3.1
有星級農家樂5家以上,其中四、五星級農家樂 2家,符合《安徽省農家樂旅游服務質量等級劃分與評定(修訂)》標準
50
5.3.2
有星級農家樂 3 家以上,其中四、五星級農家樂 1 家,符合《安徽省農家樂旅游服務質量等級劃分與評定(修訂)》標準
40
5.3.3
農戶接待條件較好并且已經接待游客
30
表1(續)
序號
評定項目
大項
分值
分項
分值
次分項分值欄
自檢計分欄
推薦單位計分欄
評定單位計分欄
5.3.3.1
客房:衛生間每天整理一次,客房被褥、枕巾等用具一客一換,客房裝修良好,配備電視機和空調等設備,50%以上客房有衛生間,24 h供應冷熱水。每缺一項扣 2分。
10
5.3.3.2
餐廳:位置合理,采光通風良好,桌椅、用具等配套齊全,能提供本地鄉村特色風味的菜肴,明碼標價的菜單。每缺一項扣 2分。符合GB 16153 飯館(餐廳)衛生標準
10
5.3.3.3
廚房:廚房地面硬化處理,易于沖洗,保持清潔,有冷藏、冷凍設備。符合GB 14934 食(飲)具消毒衛生標準和 GB 18483 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
10
5.4
公共廁所
30
5.4.1
公共衛生間符合《旅游廁所質量等級劃分與評定》(GB/T 18973)標準
30
5.4.2
水沖式廁所,衛生清潔
10
5.5
購物場所
20
5.5.1
購物場所與周圍景觀相協調
10
5.5.2
購物場所位置優越,固定醒目
10
5.6
垃圾箱:布局合理,分類設置,標識明顯,數量充足,造型美觀獨特,與環境相協調
10
5.7
娛樂場所:符合 GB 9664 文化娛樂場所衛生標準
10
5.8
當地居民配套生活設施:提供郵政服務,通訊方便、線路暢通,接待游客的農戶通網絡和有線電視,村莊主要道路、公共活動場所有路燈照明,太陽能、風能、天然氣或沼氣等清潔能源使用率50%以上。(每缺一項扣2分)
10
6
規劃與管理
100
6.1
旅游規劃
30
6.1.1
已經編制有指導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旅游業發展規劃
30
6.1.2
有美好鄉村規劃
20
6.1.3
有與旅游相關的規劃
10
6.2
建立機構、隊伍和管理制度
70
6.2.1
有職責明確、統一管理旅游業的機構
10
6.2.2
有專兼職旅游市場管理隊伍,市場規范有序
10
6.2.3
設有面向公眾的旅游咨詢、投訴電話,接聽及時,投訴能夠得到及時圓滿解決
10
6.2.4
定期收集分析游客意見和建議,提高服務質量
10
6.2.5
旅游從業人員培訓率達到60%以上
10
6.2.6
導游、講解、餐飲、特種行業等旅游服務從業人員依法取得從業資格證、健康證等
10
表1(續)
序號
評定項目
大項
分值
分項
分值
次分項分值欄
自檢計分欄
推薦單位計分欄
評定單位計分欄
6.2.7
建立了行之有效的鄉村旅游統計制度
10
7
旅游營銷
100
7.1
每年舉辦一次旅游宣傳促銷活動
20
7.2
參加各級政府及旅游部門組織的宣傳促銷活動
20
7.3
有專門網頁或與門戶網站有鏈接,能夠提供網上訂餐、訂房服務
20
7.4
有體現特色的鄉村旅游logo、宣傳口號和形象定位
20
7.5
有1種以上宣傳(介紹)資料,辦好村宣傳欄
20
8
旅游安全
50
8.1
有切實可行的旅游安全應急預案
10
8.2
安全隱患及時排除,危險地帶有安全防護設施,安全警示明顯
10
8.3
消防、救護等設備(完好)
10
8.4
有醫務室,為游客提供醫療及救護服務人員持證上崗
10
8.5
近三年來無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發生
10
9
游客滿意度、村民支持度
50
9.1
游客滿意度(詳見附錄A)
30
9.1.1
90分(含)以上
30
9.1.2
80分(含)~90分
20
9.1.3
60分(含)~80分
10
9.2
村民對發展旅游業支持率(詳見附錄B)
20
9.2.1
80%(含)以上
20
9.2.2
60%(含)~80%
10
附則
加分項目
100
J1
有農家樂10戶以上,其中三星級以上農家樂不低于20%
20
J2
獲得旅游榮譽
20
獲全省性旅游密切相關的榮譽稱號
20
獲全市性旅游密切相關的榮譽稱號
10
J3
旅游景區
20
創建批準AAAA旅游景區
20
創建批準AA、AAA旅游景區
10
J4
獲得相關稱號
20
J4.1
全國文物保護單位、非物質文化遺產、休閑農業與鄉村旅游示范點、生態村、文明村、森林公園、地質公園、自然保護區、生態旅游示范區等(有一項得20分,多者不加分)
20
J4.2
省文物保護單位、非物質文化遺產、休閑農業與鄉村旅游示范點、生態村、文明村、森林公園、地質公園、自然保護區、生態旅游示范區等(有一項得10分,多者不加分)
10
表1(續)
序號
評定項目
大項
分值
分項
分值
次分項分值欄
自檢計分欄
推薦單位計分欄
評定單位計分欄
J5
安徽省美好鄉村點
20
總分
6 監督管理
6.1 監督管理的組織和權限
6.1.1 獲得稱號的鄉村旅游示范村應嚴格執行本標準的規定,并接受行業管理和社會監督。
6.1.2 省、市、縣(市、區)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獲得“安徽省鄉村旅游示范村”進行監督管理。
6.2 監督管理方式
6.2.1 縣(市、區)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日常監督管理。采取不定期明察、暗訪、網上民意調查等檢查方式,每年檢查不少于1次。
6.2.2 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復核檢查。依據實地檢查結果,上報鄉村旅游示范村檢查復核報告,并由安徽省旅游局備案。每三年復合檢查 1 次。
6.3 違規處理
6.3.1 對獲得安徽省鄉村旅游示范村稱號的,在檢查和復核時,如果其經營管理和服務水平下降,達不到標準規定的要求,由縣(市、區)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提出處理意見,經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審查報省旅游局作出處理,給予警告、限期整改、通報批評、取消稱號處理。
6.3.2 被取消安徽省鄉村旅游示范村稱號的,由省旅游局收回標志牌,并通報全省。被取消稱號的鄉村旅游示范村,經整改,自取消之日起一年后方可申請重新評定。
7 評分標準
7.1 安徽省鄉村旅游示范村評分項及分值
常規項共 8 項 900 分,其中:
00001——1、規模與效益 100 分;
00002——2、旅游資源與環境保護 100 分;
00003——3、旅游交通與標識 100 分;
00004——4、旅游產品與營銷 200 分;
00005——5、旅游設施與服務 200 分;
00006——6、規劃與管理 100 分;
00007——7、旅游安全 50 分;
00008——8、游客、村民滿意度 50 分。
7.2 安徽省鄉村旅游示范村加分項及分值
加分項共 5 項 100 分,其中:
00009——1、農家樂 20 分;
00010——2、獲得旅游榮譽 20 分;
00011——3、旅游景區 20 分;
00012——4、文物保護單位、休閑農業與鄉村旅游示范點、水利風景區、森林公園、非遺等 20 分;
00013——5、美好鄉村點 20 分。
A
A
附 錄 A
(資料性附錄)
游客意見評分細則
游客意見評分細則
說明
1) 游客意見的評分,以游客對該旅游村的綜合滿意度為依據。
2) 游客綜合滿意度的考察,主要參考《游客意見調查表》的得分情況。
3) 《游客意見調查表》由現場評定檢查員直接向游客發放、回收并統計。
4) 《游客意見調查表》發放規模,一般為 20~30 份,采取即時發放、即時回收、最后匯總統計的方法。回收率不應低于 80%。
5) 《游客意見調查表》的分發,應采取隨機發放方式。原則上,發放對象不能少于三個旅游團體,并注意游客的性別、年齡、職業、消費水平等方面的均衡。
6) 游客綜合滿意度的計分方法:
(1)游客綜合滿意度總分為 100 分。
(2)計分標準:
· 總體印象滿分為 30分。其中很滿意為 30 分,滿意為 25 分,一般為 20 分,不滿意為 0 分。
· 其他 7 項每項滿分為 10分,總計70 分。各項中,很滿意為 10 分,滿意為 8 分,一般為 6 分,不滿意為 0 分。
(3)計分辦法:
· 先計算出所有《游客意見調查表》各單項的算術平均值,再對這 8 個單項的算術平均值加總,作為本次游客意見評定的綜合得分。
表A.1 《游客意見調查表》
調查項目
很滿意
滿意
一般
不滿意
鄉村景觀特色
環境與資源保護
旅游交通與標識
旅游設施與服務
餐飲或食品質量
旅游商品特色
旅游安全保障
總體印象
B
B
附 錄
(資料性附錄)
村民對旅游業支持率評分細則
村民對旅游業支持率評分細則
說明
1、《村民對旅游業支持率調查表》由現場評定檢查員直接向村民發放、回收并統計。
2、《游客意見調查表》發放采取一戶一張調查表,調查份數需達到所在旅游村戶數的 30%以上,采取即時發放、即時回收、最后匯總統計的方法。回收率不應低于 80%。
表B.1 《村民對旅游業支持率調查表》
調查項目
支持
中立
不支持
你對本村發展旅游的態度
你對本村旅游發展有哪些具體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