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對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議名單進行公示。
為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區域性整體保護,進一步推進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文化和旅游部組織開展了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建設成果驗收工作,經專家評審和實地暗訪等工作程序,確定了通過驗收的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議名單。建議名單包括閩南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徽州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熱貢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羌族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武陵山區(湘西)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海洋漁文化(象山)生態保護實驗區、齊魯文化(濰坊)生態保護實驗區。
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不僅是非遺保護的重要載體,也是文旅融合的重要載體。根據2019年3月1日起施行的《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管理辦法》,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總體規劃應納入本省(區、市)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總體規劃,要與相關的生態保護、環境治理、土地利用、旅游發展、文化產業等專門性規劃和國家公園、國家文化公園、自然保護區等專項規劃相銜接。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管理機構應當依托區域內獨具特色的文化生態資源,開展文化觀光游、文化體驗游、文化休閑游等多種形式的旅游活動。(李志剛)